江津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和江津区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和江津区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2﹞288 号、津发改审﹝2022﹞289 号(项目代码:2206-500116-04-01-306382、2206-500116-04-05-84555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资金及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街道双龙社区津马路1355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江津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街道双龙社区津马路 1355号,项目计划用地3501.00㎡(5.25亩),房屋综合建筑面积2618.11㎡,拟建床位数87张,宿舍人均面积不少于************办公室、警务室、医疗室、储藏室等,设置相应的无障碍设施。
江津区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街道双龙社区津马路 1355号,项目用地2197㎡(4.6亩),房屋综合建筑面积约1449.69㎡。拟建床位数53张,宿舍人均面积不少于4㎡,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2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接待厅、餐厅、厨房、宿舍、心理咨询室、医务室、警务室、教室、储藏室卫生间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2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
******/jiangjin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7-14 16: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7-15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31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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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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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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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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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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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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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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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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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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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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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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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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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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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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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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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