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改善提升——永福村大桥路、长许二线绿化修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居环境改善提升——永福村大桥路、长许二线绿化修补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许村镇永福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许村镇永福村;
2.2建设规模:包括绿化工程、土方工程、铺装及附属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102.28万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企业,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总承包 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7日上午9:0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进行注册及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col/col******50/index.html)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许村镇永福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许村镇永福村
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座1104-A
邮
编:314409
邮 编:3144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传 真:
******服务中心
地址:海宁市许村镇人民大道2688号
联 系 人:奚女士
电 话:0573-******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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