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重庆长安璧山智能网联低碳产业园二期车棚光伏EPC项目施工服务供应商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dxzb-06-2025-B1657),比选人为******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工程量:该项目拟利用长安厂区1号、2号车棚地块建设光伏发电站,接入系统光伏装机容量交流侧为2MW,直流侧容量为2481.24kWp。本期接入系统的光伏容量:1#、2#车棚为新建钢结构,光伏组件采用沿车棚顶面平铺的方式安装,共安装4002块620Wp单晶硅组件,装机容量2481.24kWp,采用逆变器20台100KW逆变器。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原则,通过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运行,共采用1台2500KVA箱变,1个0.4kV并网点。最终以设计及实际场景为准。本车棚光伏项目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除组件、逆变器裸机、充电桩、车棚钢结构、主副水槽、箱变、开关柜、二次设备、电缆以外的所有设备(材料)、相应备品备件的采购;
******发改委备案证等)、施工许可文件(项目开工令、厂区/机房出入证、操作票、危险作业票等);
3、所有站内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施工人员组织、培训、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工器具/机具、材料准备等);建设期工程保险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额为:死亡伤残保额120万元+医疗保额10万元。
4、所有电气和建(构)筑物的施工、进场及场区内临时道路施工、电站运维通道、三通一平施工等);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场内运输、保管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消防、水清洗、视频、二次设备/材料安装与调试;并网调试等);
6、组织工程各类专项验收并通过供电局验收,电站并网后,发包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并网性能检测(电能质量测试);
7、负责本电站系统消缺和质保,并提供电能质量报告(包括性能保证、技术服务、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设备质量保修服务(甲供设备除外),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以及其他完成项目最终验收所需的工作。
8、提供项目过程资料、竣工资料等资料分类、归档。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元(含税)。
1.2服务时间要求:服务期限3年(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服务地点:重庆市璧山区。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总价限价,最高总价限价为******元(含税),参选人的参选报价高于最高总价限价的,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份额。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资质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参选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2.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团队人员:本项目施工服务人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员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具备同类项目管理经验。参选人提供以上人员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材料,且社保资料的期限为:提供的近6个月社保险参保证明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2.5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光伏项目的总包或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面积与订单时间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原件备查。
2.6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未解除的。
注: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2.8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9联合体、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报名和比选文件的发售
4.1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2025年07月11日-2025年07月15日17:00。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参选人将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将比选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参选人公章)扫描件以及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户 ******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236
(注意:本账号为比选代理公司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一样,请各位参选人高度重视。)
4.3在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比选文件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才被接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7日09时3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麒麟座A二楼会议室。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有限公司(******/dxzb/)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比 选 ******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四路257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话:1******21
比 选 代 理 机 ******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麒麟座A座2楼
联 系 人:刘静、黄元媛
电 话:******、******
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
比选编号 | |
比选名称 | |
单位名称 | (单位公章) |
联系人 |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 邮箱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单位地址 | |
购买时间 | 年 月 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