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人民政府
二、项目编号:温中代字(2025)宁020
三、项目名称:西店镇养殖用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
四、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t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t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t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七、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供应商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采购监管部门。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宁海县西店镇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9号三楼
联 系 人:童静
联系电话:0574-******、******
质疑联系人: 胡旭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办公室
地 ******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0574-******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