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盐县沈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编号:沈招2025-2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海盐县沈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农村局以嘉农发[2025]27号、盐农函[2025]11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沈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海盐县沈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海盐县沈荡镇。
2.3建设规模:主要涉及1、田块整治工程:土地平整11.55亩。2、灌溉和排水工程:新建灌溉泵站 3 座,改造提升灌溉泵站20 座,衬砌明渠(沟)11579m,排水暗渠(管)752m,新建低压管道926m,配套建筑物375 处。3、田间道路工程:建设机耕路2369m,建设生产路 5518m。4、其他工程:公示牌1项。
2.4投资概算:监理费用约14.7318万元。
2.5监理服务范围:2025年海盐县沈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
2.7监理服务期: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开工~竣工验收)。
2.8缺陷责任期: 2年。
2.9标段划分:一个监理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部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体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0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1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 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办公室四楼405会议室(地址:沈荡镇镇中南路201号(镇政府对面))。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col/col******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沈荡镇 地址:******街道秀水路193号四楼
邮政编码:314300 ?????邮政编码:314300
联系人:吴建飞 ???????联系人:朱丽琼
电话:0573-****** ???电话:0573-******
传真: / ??????????????传真: /
2025年7月10日
附表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 |
3 |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基本要求(总数≥ 4人) |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部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复印件)。 |
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部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或水利水电工程浙江省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复印件) |
监理员不少于 2人,具有 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及以上资格。(提供复印件) |
4 |
水利公示 |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需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水利监理企业的授权代表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和项目总监应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若无限制期的,以通报发文6个月计。(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 |
6 |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2022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
7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