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JQT0101G************
本招标项目******大学食品制造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可研已由黑发改社会[2025]274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对上争取 54 %,单位自筹 46 %,招标人为******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大学松北校区C区院内,文锦路与学海西街交叉口
2.3建设规模:新建食品制造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建筑1栋,总建筑面积 21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100平方米(含人防1920平方米);配套建设校园道路、绿化等工程。
2.4资金来源:对上争取及项目单位自筹
2.5全过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交接前的维护工作等的全生命周期。其中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需在确定中标之日起35日内完成。
2.6招标范围: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具体如下(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项目管理包括: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消防、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备案等前后期所有工程建设报批手续。正式供电、供气、供水、供热、排水等报装,正式电专线的手续办理(如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各类勘察、测量、监测的管理;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通过(如规划、国土、环保、水利、人防、气象、排污、交通等);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工程档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工程勘察包括: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等所包含的平面、竖向、竣工复测等相关工作内容。
工程设计包括:全过程设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设计概算、配合招标工作、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现场施工的配合工作、协助设备材料封样及选型、设计变更管理、参与项目验收工作等。
造价咨询包括: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编制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初步审核并配合完成财政评审审结以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相关服务。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558.68万元;其中管理费限价150.4万元;造价咨询费用43.92万元;工程设计294.75万元;勘察费69.61万元。
2.10定标方法: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11其他:因政府投资改变等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正常建设,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解除合同;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工程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同时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造价咨询: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注: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单位在职人员)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勘察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注:项目总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所配备人员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全程人员驻场。
3.4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联合体各方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3.5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18时00分至2025年5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时3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8.评标、定标方式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4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
招标人:******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7号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451-******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韩女士 林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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